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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企业家眼中的“新环保法”究竟有何不同?
来源: | 作者:连华科技 | 发布时间: 2015-03-12 | 38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5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引起了一番谈“新环保法”的热潮。

官方多是从宏观高度出发,引导性地将“绿色发展”、“多元共治”、“行政监管部门责任”等观念注入社会舆论。例如,环境保护部前部长周生贤曾表示:“在多元共治方面,新环保法不仅强化了政府的环境责任,还新增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赋予公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明确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范围,规定了财政、教育、农业、公安、监察机关、任免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和机关的环保职责。”

专家则从多个维度发现了“新环保法”带来的“变化”。例如,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总编、E20研究院院长傅涛就从环境产业角度分析了新环保法可能催生的九大产业趋势,即“需求广域化下催生交易结构的分化”、“监管严格将加大环境产业风险”、“以环境效果为核心的环保时代即将来到”、“走向综合化的服务方向”、“服务界面迎来第四次上移”、“高标趋势改变收益结构”、“产业模式开始转变从B2G向B2C过渡”、“移动互联开始影响产业”和“环保公众品牌时代来临”。

那么,环保企业家眼中的“新环保法”又有何不同?

在E20俱乐部活动中,E20传播中心对十一位环保企业家进行了即时采访,众多环保企业“一把手”都有类似的观点,“执行”、“落地”、“商机”等热词频现。看环保企业家眼中的“新环保法”,就从这些“词儿”走起!

“公开”、“执行”与“落地”

“执行”一词是此次专题访问中出现最多的词汇。不论是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还是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防范,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刘正军、威立雅水务中国区副总裁黄晓军等多位企业家都强调了对新环保法“执行”的关注。恰如文一波所说:“我关注新法的执行。环保行业健康发展,还是靠法律推动才行。为什么过去环保难做?它不是一个刚需。”有了法律的严格执行,才能让环保市场的发展形成健康而有效的“刚需”。

新环保法不仅要严格执行,还需要公开地执行到底,落到实处。

青岛天人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曹曼所言:“执法的前提必须是信息的公开,信息不公开执法就失去了前提。”对此,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金铎表示:“《新环保法》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章节,明确赋予公众更大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法治渠道。”

对于新环保法的“落实”,多位企业家的看法如出一辙,恰如曹曼的一句话:“环保法真正的落地了,真真实实地解决一些问题,那个时候,环保行业才能走向一个正常的发展道路。”

“自觉”与“责任”

新环保法的严格和高标准为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觉”、“责任”等关乎社会良知的词汇成为不可忽略的热词。

对于“自觉”,多数企业家更期待环保法给“自觉”以推动力。例如,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赵笠钧在谈“执行”时引出了对“自觉”的看法:“新法的执行需要更大的勇气,像反腐败一样打几个打‘老虎’,形成震慑,才能更好的发挥新法对于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让更多企业和个人形成环境保护的自觉。”

而谈到“责任”,企业更多的表示是“严于律己”。例如,胜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廖伟豪表示:“新环保法的处罚对象更加明确,力度也比以前更大,这对我们来说,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更加重大了。我们需要一如既往地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心,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不允许有任何的侥幸的心理。必须时刻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竞争”在“黄金时代”

很多热词被提起,但是最终都会落到一个方向——发展。

中国环保行业历经多年岁月,现在,企业家们普遍关注“新环保法”能否带来市场所必需的“竞争”。

“执法到位,会让业内的一些不入流的企业或不能达到标准的企业被自然地淘汰,大浪淘沙,”深圳市金信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中的观点是众多企业家观点的缩影,“会有一些市场机会出现,让一些有实力的企业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重新洗牌”的概念被多位企业家提及,难掩他们对环保行业未来的期待,亦如,刘正军所言:“从此,要诞生一大批的百亿级环保企业,环保行业的‘黄金时代’真正到来了。”

“黄金时代”会有怎样的机遇?企业又能如何应对挑战?E20环境平台的“新环保法”专题,将与您一起探讨答案。